鄭州市國防科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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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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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國防科技學校校長工作室章程

第一條     為確保鄭州市國防科技學校校長工作室工作的順利開展,確保校長工作室工作的質量和效果,經鄭州市國防科技學校校長工作室學員協商,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鄭州市國防科技學校校長工作室是由鄭州市教育局直屬中等職業學校和區縣中等職業學校組成的研修學習共同體。工作室由鄭州市教育局組干處領導,鄭州市國防科技學校負責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室設主持人1名,由鄭州市國防科技學校校長周超擔任,主持人助理1名,學員6名。

第三條      鄭州市國防科技學校校長工作室的目標是通過互動、共享、吸納、自律、超越等,致力于工作室團隊成員的共同成長和學校更好更快的發展。

第四條      校長工作室要圍繞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專業布局調整、學?;A能力建設、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校企合作、精品專業建設、德育工作等方面,制定工作推進計劃,深入實踐研究,發現、研究和解決學校及個人發展中的問題,探索構建適合學生成長的學校基本架構,促進學校的不斷發展,實現自身素質的不斷提高。

第五條      校長工作室成員要基于學校和自身實際進行針對性研究,采用問題研究、案例課例研究等方法,加強所在學校的診斷和剖析,分享研究成果,并及時轉化為教育教學的實踐行為,依靠團隊力量,走協同攻堅、探索創新之路,實現自身成長和學??茖W發展。

第六條      校長工作室倡導自主互動、協作共享、追求卓越的組織文化。工作室成員要在實踐中研究,在研究中學習,在協作中共享,兼容并蓄,勇于超越。要講求科研道德,避免功利主義傾向。

第七條      校長工作室主持人負責制定工作室年度活動計劃,明確任務目標和成員分工,組織研修活動,帶動、督促工作室成員按時完成任務;負責與市教育局組干處的溝通和信息、通知等的上傳下達;負責代表本工作室成員與其他校長工作室的溝通;負責校長工作室網站專欄首頁管理和信息、公告發布等。

第八條      鄭州市國防科技學校設工作室助理1名。職責是負責會議和活動的具體組織、編發簡報、上傳校長工作室活動資料等,做好有關工作落實。

第九條      校長工作室每兩個月召開1次主題會議。每次主題會議各成員都要帶新思想、新成果、新經驗、新問題進行交流分享。

第十條      校長工作室在周期內至少要組織成員進行一次以上考察學習,到全國教育發達地區、課改示范區領悟體驗,交流學習的成果;積極組織校長工作室之間互訪學習,交流經驗。

第十一條      校長工作室成員要積極展示自己學校的探索和研究成果,增強學習意識,不僅向境外省外職業學校學習,還要向中小學校學習優秀的管理經驗。

第十二條      運行機制。相關會議、研討、交流由校長工作室主持人召集,主持人助理負責組織。具體日程由校長工作室成員協商。